法律问答

结婚前,公婆出资首付并支付抵押贷款买房,由于种种原因写了儿媳的名字,由于儿媳的原因离婚,请问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05 21: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前的房子离婚归属如下: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属夫妻双方共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按揭部分属夫妻双方共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房屋属一方独自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 你好,夫妻两人婚后对该房还贷部分属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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