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我三月份去了那里。我支付了3000元的工作押金。没有合同,工资只有一个月的工资才能支付。本来是五月份发的,但是昨天五月份没给老板打电话。老板直接说不给我。345月份没拿到工资。在工作中,我还为公司支付了7000多元。

讨薪
2024-05-06 06: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两个途径解决问题: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者单位超过一定期限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者拖欠工资或者不发工资的,都可以要求赔偿;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