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6 07: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这些需要赔偿: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的;
    2、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1、一般情况下,个人申请解除劳动的,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
    (1)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个人原因不愿购买社保企业如何处理?
    1、缴纳社保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因此,如果这个员工自己在成都当地购买了社报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企业不应录用该员工。
    这里存在着用工重复的风险。
    2、如果员工在异地已有自行购买,作为单位,还是需要根据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为员工购买和缴纳社保,原因同于第1点。这种情形可以劝退人员推掉异地的社保,毕竟在中国境内,社保的工龄是不可以重叠计算的,因此员工异地购买的费用,公司不应同意予以报销。
  • 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由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给予赔偿;若是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其合法的劳动权益而解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