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我的私人老板工作了六年,没有签订合同或工资表。现在他以生意不好为由降低了工资。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讨薪
2024-05-06 08:0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 您好,您是否和公司签过劳动合同呢?工资损失大约是多少呢?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是否有银行流水、考勤、入职登记表、邮件往、工作服或工作牌等证据可证明您工作过呢?您这种情况也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是为了更精确地解决您的问题,相关情况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有需要的话您可以致电和我们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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