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结婚证丢了,对方又不同意一起去补办,怎样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
2019-07-11 23:2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以上关于离婚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的问题。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合意的,可以到相关部门开取户籍证明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
    (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件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 1、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如果第一次不判离,可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