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我没有去医院,因为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过了两天,我去医院看病了。那时候,我没有发现这种病。几天后,我仍然没有康复。我去了另一家医院了解病情,但是我没有住院。这是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5-06 08: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了工伤的:1、先送往医院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您好,建议可以直接去医疗委员会投诉解决
  • 建议向当地卫生管理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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