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赡养纠纷后,当事人不是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或多方子女有赡养能力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选择起诉全部子女,也可以选择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部分子女,请求支付赡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