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女方、但是房产证还不可以办理,只有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名字是男方的。请问一下、女方不同意、男方拿购房合同去办理贷款、合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06 10:04: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贷款房屋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房屋的归属,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最好将房屋分给登记方,因为贷款房屋不能过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