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4-05-06 1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价的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形;
    2、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侵占罪四川立案标准: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侵占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目前最高检公安部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一般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相应的标准,但可以参考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