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属于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应当由双方协议书写。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是夫妻一方的欠款,应当由各自独自处理,不应当写进离婚协议书内。
但为了不产生纠纷,可以注明各自欠款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但若其中一方替另一方进行清偿,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务。在离婚协议书中也可以写明欠款的来由、清偿方式、具体清偿时间等等。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