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限,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5-06 1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满足以下条件:债务人要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比如说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务人的这些行为发生在你们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债务人的行为危害你的债权,另外,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行为,那么则受让人需要具有恶意,这样你才能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
  • 一般以撤销行为生效才算,以前的行为视为有效
  • 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但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行使;
    3、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行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