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怎么处理?

2024-05-06 13: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要针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
    如果被告承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可以直接联系原告进行和解,然后由原告撤诉结案。
    被告也可以通过法院联系原告,以达成双方和解目的。被告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被告可以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原告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如果被告否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人民法院会把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被告对案件管辖权的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
    如果被告需要提出反诉,应当准备好书面反诉状,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上述的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诉
  • 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要针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
    如果被告承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可以直接联系原告进行和解,然后由原告撤诉结案。
    被告也可以通过法院联系原告,以达成双方和解目的。被告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被告可以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原告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如果被告否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人民法院会把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被告对案件管辖权的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
    如果被告需要提出反诉,应当准备好书面反诉状,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上述的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诉
  • 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要针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
    对确凿无疑的事实,属于合理要求,并且自己能够接受的应当及时联系原告进行和解。
    对于原告无事实根据的要求、不合理的要求,律师以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告知当事人:被告方切忌置之不理,而应积极准备,收集相关的证据,及时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上诉到中级法院后大约一个月左右,如果是一般程序要求三个月审结,但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级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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