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取保候审困难的原因是,批准逮捕跟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正好是相反的,人民检察院之所以批准逮捕,是因为有证据证明对犯罪嫌疑人不适合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符合取保后审的法定条件,人民检察院就不会批捕。
取保候审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
1、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