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了工资,又申报了个人所得税,没有缴纳社保,发放失业救济金的街道会找到吗?

社会保险
2024-05-06 15: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