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人工伤应该应该怎样处理?

工伤索赔
2024-05-06 15:1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人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向伤残鉴定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提交有关资料;
    2、审查资料,对受害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是否属于工伤,然后进行鉴定,检查伤情符合哪一工伤程度;
    3、完成鉴定后,在上述鉴定和审完成后,确认伤残程度,然后出具伤残等级鉴定书,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条件:
    1、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保险关系已生效;
    2、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申请材料:
    1、建筑企业施工人员保险登记证;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4、第一次就诊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
    5、受伤职工服务单位营业执照;
    6、受伤职工身份证;
    7、旁证材料,如照片等;
    8、事故现场示意图;
    9、交通事故路线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建筑工地工人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包括诊疗金额、药品金额和住院服务金额;
    2、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4、一性伤残补助金,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性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
    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所发放的补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五)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建筑工人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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