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销合同证明分别怎么撰写?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6 15: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销合同的写法:
    1、写明首部,内容有名称、编号、买卖双方全称、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2、写明正文,内容有产品的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产品的包装及运输,质量要求,产品交付期限及交付地点,产品验收,对产品提出异议的处理等等;
    3,写明尾部,内容有合同的份数,附件与合同的关系,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未尽事宜及其他,双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写明可用于收寄的地址、邮箱、联系方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购销合同撰写方式是:写明购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写明购销产品的价格、质量、包装要求及费用、交付、运输及验收、结算方式等;写明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的详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的其他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购销合同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
    1、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物的名称;
    3、质量要求;
    4、检验标准;
    5、价款;
    6、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