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诈骗罪退还了诈骗所得款的,可以从轻处罚
2、在量刑时,首先应该根据具体的诈骗金额和情节确定一个基准刑,再根据退赃情况,在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刑期
3、诈骗案件中积极退赃属于认罪态度良好,可能会从轻判刑,情节轻微的可能会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退还的赃款应当还给受害者;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