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环境污染被判缓刑一年半,罚款一万元。现在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要罚款。当我冻结我的银行卡时,我不会惩罚我妻子的银行卡和我孩子的银行卡

环境污染
2024-05-06 15: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并不是所有的判刑都会冻结判刑人的银行卡的,法院判罚中没有没收全部财产一条就有用。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所以说法院判罚中没有没收全部财产一条就不会冻结判刑人的银行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 当事人对环保机构就环境污染纠纷作出的行政调解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对行政调解要求行政复议或者以环保机构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对犯有一般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多种具体形式,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3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