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补偿金是强制性要给的吗,有哪些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5-06 19: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可以在法定标准之上协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如果低于最低标准的,也是无效的,必须按照最低标准执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4、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因此实践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