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却没有主动公开的的行政复议,举证责任在政府还是在公民?

劳动仲裁
2024-05-06 19: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如果对该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你好,一般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做出复议决定后,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若法律规定复议为终局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公开或者不公开的决定,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二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