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我丈夫让我把房子的装修费给他。当时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可以还给他。我说过钱会用来养孩子的!以后不要向他要一分钱的孩子抚养费!如果他不同意,他就不会离开!但是我觉得法院会怎么决定第二次起诉呢?

起诉离婚
2024-05-06 21:20: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起诉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支付的,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