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申请营业执照后还能领取社保失业救济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5-06 22:24: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了营业执照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可以一次性支取剩余部分。只要不交社保,应该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只是跟社保挂钩,跟工商登记没关系。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你好,是失业救济金还是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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