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离婚的条件具备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5-07 06: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办理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
    2、办理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提出了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可以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可以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