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7 08: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大概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个人贷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贷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违约的经济制裁,具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贷款人应当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发放新贷款。为了履行国家赋予的信用监督职能,贷款人必须对借款人的信贷监管职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这也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
    1、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