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不立案应该怎样处理

刑事辩护
2024-05-07 09: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往往有其理由。要弄明白为什么不立案,明白立案的条件。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追究刑事责任
    若满足了立案条件,还不给立案,可从以下途径来解决:
    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 检察院对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立案进行侦查的,最常见的案件是职务犯罪类的案件。公民发现有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的,检察院要受理案件,确定是否立案,控告人地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二条 对于其他机关或者本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自作出不立案决定之日起十日以内送达移送案件线索的机关或者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