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加标识的商品是否存在侵权之嫌?

侵权赔偿
2024-05-07 10: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产品的外形、结构落入他人在先权利保护范围内的,产品上的图案与他人在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则即使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名称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 若对方的纸巾包装装潢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或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则与其相同或相似的行为,就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著作权侵权;至于罚款数额,视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而定
  • 图标侵权认定标准:一是未经图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图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图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图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图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图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图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图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图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图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