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卖房协议书应该怎么写,有哪些相关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7 11:0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卖房协议书的内容可以写明委托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委托卖房的相关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委托卖房协议书的内容可以写明委托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委托卖房的相关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委托卖房协议书应当写明委托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委托卖房的相关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法律依据: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