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款如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前就已经修建好的房屋),婚后用该拆迁款全款买房,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男方个人财产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
2、如女方也有出资,则也享有份额,但女方应保留出资的证据,如银行打款凭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