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效力有:
1、任意撤销权:除法定不能撤销的外,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前,赠与人随时有权撤销合同。赠与人撤销合同后,赠与合同无需履行;
2、法定撤销权: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后,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