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应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过错方判决不分或者少分;
3、离婚后,对方发现对方有隐瞒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