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工伤自己没钱垫付医药费用用人单位也垫付不起怎么办,能不能去受伤单位要求垫付?

工伤索赔
2024-05-07 15: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以抢救为重。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工人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准则,预防工伤意外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工人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工人得到及时救治。
  • 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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