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原单位欠缴社保,我能不能放弃继续缴纳社保?

2024-05-07 15: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进行补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时,应当持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等到办理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补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 你好,如果单位承诺购买社保之后在你未离职的情况下不予支付的,你是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九江律师 九江找律师 柴桑区律师 柴桑区找律师 九江彩礼律师 九江起诉离婚律师 九江子女抚养律师 九江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九江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九江离婚赔偿律师 九江家暴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赔偿律师 九江无罪辩护律师 九江帮信罪辩护律师 九江取保候审律师 九江刑事拘留律师 九江毒品犯罪律师 九江诈骗律师 九江死刑辩护律师 九江经济犯罪律师 九江暴力犯罪律师 九江职务犯罪律师 九江劳动仲裁律师 九江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九江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九江合同审查律师 九江借款合同律师 九江买卖合同律师 九江租赁合同律师 九江股权转让律师 九江破产清算律师 九江企业诉讼律师 九江债务追讨律师 九江民间借贷律师 九江公司债务律师 九江信用卡纠纷律师 九江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九江房屋买卖律师 九江房屋租赁律师 九江二手房律师 九江开发商违约律师 九江装修纠纷律师 九江房屋产权律师 九江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九江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九江交通肇事律师 九江遗产继承律师 九江征地补偿律师 九江土地纠纷律师 九江拆迁补偿律师 九江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九江拖欠工程款律师 九江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九江侵权赔偿律师 九江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九江著作权律师 九江商标律师 九江专利律师 九江保险合同律师 九江保险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