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新买的拖拉机不懂,商家说来一个师傅教我,没有来我们不会自己琢磨,不知道机器分离,结果刚开拖拉机,旋耕机就把人吸进去了,商家有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5-07 15: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责任在谁这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很难确定责任承担问题,建议您来咨询专业律师。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联合收割机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农机监理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应当按期办结。
    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依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登记,是指依法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的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联合收割机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第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管理,其所属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机监理机构负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