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工作时间受伤,导致左脚远端和两脚趾骨折。是否可以评估残疾?

工伤索赔
2024-05-07 16:1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如果还处于工伤病休期间,并且医院一直在出具病休单,建议不要辞职,只要将病休单告知单位即可,在此期间工资是应该照常发放的,辞职是不影响工伤认定及鉴定的,但需要相关证据材料,骨折是可以评残的,要结合受伤情况及恢复情况来预估伤残等级,才可估算赔偿,具体可以联系本人并详细咨询。
  • 工作期间造成残疾一般可以构成伤残,具体伤残等级要经过鉴定机构鉴定之后才能予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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