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债务种类有什么方面

婚姻债务
2024-05-07 16: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存续期间即婚后一方所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一方所借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能够证明该笔款项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夫妻共同偿还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2、夫妻为满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借的款;
    3、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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