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票据追索权是什么要件

票据纠纷
2024-05-07 16: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 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通俗地讲,就是你拿着票据银行不给你钱的时候你可以想前面票据的持有人、出票人要求相应金额

  • 一、票据追索权的要件有哪些
    1、票据追索权的要件如下:
    (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
    (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包括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二、票据所包含哪些种类
    票据所包含的种类如下: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本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