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工伤期间离职公司怎么赔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工伤索赔
2024-05-07 16:4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后工伤赔偿一般要一个月左右。
    工伤后离职,办理辞职手续后,用工单位会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应当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也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领到这笔补偿金。
    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则工伤期间的一切费用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若是因为工伤原因提出离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辞职的,公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离职公司应当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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