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宅基地纠纷,协议签署在37年前,但是基地界限被对方毁灭,现在对方不承认当时的界限,还要强占我的房屋一间,这个应该怎么解决

土地纠纷
2024-05-07 17: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 宅基地纠纷最有利的解决方法:首先宅基地纠纷最有用证据就是能够拿出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证书。当然需要提供的证据还有很多,出示宅基地的板块示意图和个人的资料。在准备个人资料的同时也要提前准备申请书。
    最后去当地的法院进行受理,一般情况下会在15之内通知是否受理此案件。但是这种案件的审判时间都会比较久 ,不要着急。还是要找一位对本案件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予解答,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