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阳工伤休息待遇是哪些?

工伤索赔
2024-05-07 19: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轻微工伤休息有工资吗
    1、职工轻微工伤的,在治疗期间不能工作的时候就算作停工留薪期,在这期间由所在单位根据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工伤职工可以持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来申请工伤假期,即申请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则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休息由指定的医疗机构谁说了算。工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休息时间受工人受伤程度影响,由医疗机构开具证明进行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