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1年4月因工伤住院,3个月后出院。出院后,工厂支付了我4个月的工资,共计1万元(未支付)。我拿出住院病历,交给工厂报销。总报销超过3万元,其中1000元以上属于医疗保险范围,不予报销。报销后,工厂从我的1万元中扣除了1000多元和我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参保费,支付了8000多元,我受伤出院后,手指的活动能力有限。到目前为止,我已经一年多不能工作了。今年3月,我申请了劳动能力评估,并进行了评估。等待结果。今天,我去社会保障局拿到了我的劳动能力评估书,10级。但我看到上面的日期是4月9日,今天是5月8日,我的评估结论通知在社会保障局躺了整整一个月,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在我住院期间,我的妻子一直在陪伴,问残疾10级赔偿,我能赔偿多少,下一步我应该找谁,工厂或仲裁。但我看到上面的日期是4月9日,今天是5月8日,我的评估结论通知在社会保障局躺了整整一个月,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在我住院期间,我的妻子一直在陪伴,问残疾10级赔偿,我能赔偿多少,下一步我应该找谁,工厂或仲裁。如何确保我的合法权益。

工伤索赔
2024-05-07 19: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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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