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的小超市上班,有顾客买到过期食品并投诉到工商局,超市私下与顾客协商赔偿800元解决。赔偿款800元中有300元作为罚款要我母亲负责,我母亲是超市的理货员。请问这个罚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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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每个超市都有投诉部门,去投诉就可以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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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