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青岛某小区买了套商品房,是个人第一套房子。销售合同写上了女友和我2人的名字(没结婚、没有结婚证),首付款是我出的,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月供都是以我的名字办的。现在还没交房,女友分手了,她同意去掉她的名字,此事我想尽快解决,有何办法?

2018-08-16 23:2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
    1、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3、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

    2、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若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整个过程也就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需满足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
  •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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