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半年后,我们结婚了。我们根据当地习俗举办了宴会。我们没有结婚证。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同居十个月了。他们没有共同财产。只有男方结婚时给女方买的金银链。分手后需要还吗?女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男方应该对同一件事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08 07:40: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双方协议约定共有财物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由于同居者并未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所以关系持续期间的财产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律的调整和保护。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或者共同出资的,其余财产都视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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