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人在医院摔倒谁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8 08: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监护人进行承担赔偿
  • 你好,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
  • 法律分析:在医院摔倒的责任要根据摔倒的原因而定,自己摔倒的自己承担责任,其它人员导致的由责任人承担,如果是因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如地板有水,病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如果医院拒绝,病人可以通过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投诉。至于投诉有没有用,要看该卫生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否行政有作为。
    如果不作为,则投诉没有用。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