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四月二日,老板决定辞职我,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忘记录音,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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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局去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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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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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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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