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雇主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周末要求补时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8 12: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按照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计算,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不算违反劳动法有关工作时长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