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三个月前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注明一年看一次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没讨论抚养费问题。但是现在发现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出轨而且对方已怀孕至少四个月,现在女方不放心孩子,想随时看孩子,因为女方要去上海工作,一年回不来几次,也不会看很多次,只希望每次回来要求看孩子的时候男方能同意。能不能起诉或者再订下什么协议,达到女方的这个目的?2.当时离婚是因为女方已怀二胎但男方让打掉,女方认为男方没有责任心,协议书上什么都没要。离婚之后才知道男方出轨的问题,能不能起诉要求赔偿?3.针对这两个问题需要出示什么证据吗?4.如果最后协调不成,女方要求夺回抚养权可行吗?谢谢各位律师

离婚
2019-07-15 10:38: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