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某实业公司兼并了国有企业某化肥厂。 2022年5月,某银行以实业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实业公司清偿原化肥厂的贷款及其利息130余万元。实业公司辨称:兼并协议明确规定实业公司只对化肥厂已披露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在兼并时化肥厂并未披露该项贷款,因此,本公司对此贷款不负清偿责任。经查,化肥厂向原告某银行贷款属实,同时查明化肥厂在被兼并时确实没有披露该项贷款。问:企业兼并产生什么法律效力?法人合并后的责任如何承担?

公司并购
2024-05-08 13: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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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