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正当理由可以改名

2024-05-08 14:34: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没有特殊理由能改名吗1、没有特殊理由能改名。公民想要变更姓名的,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二、改名字需要手续有哪些改名字需要手续有: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
  • 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