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认识一个人。黑了他之后。他一直发信息骚扰我。我该怎么办?

侵权赔偿
2024-05-08 17: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到手机或者其他方式的骚扰,最重要的是保存证据,电话录音,视频监控等,骚扰情节严重到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的,可以报警,向警方提供搜集的各类证据材料,由警方调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被侵权人被骚扰,严重扰乱正常生活的,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受到骚扰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影响到人身安全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